自然人代开普通发票常见问题解答
发布时间:2021-04-05
很多人都遇到过交易对方让你提供发票的情形,身为自然人,没有专职的财务人员在旁边支招,遇到这样的问题总是感到分外头疼。什么情况下开?怎么开?缴哪些税?想一次搞明白真不容易。今天我们把自然人代开发票过程中常问的十个问题汇总在此,以供参考。
一、自然人在什么情况下,可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?
二、自然人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,应提交什么资料?
(2)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,原件查验后退回,经过实名信息验证的,不再提供身份证件复印件。
2.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的,填写《代开增值税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》即可。
三、自然人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,非转让或出租不动产业务,一般应缴纳哪些税款?
答:自然人代开发票,非转让或出租不动产业务,一般应缴纳以下税款(不含免税项目):
1.增值税:征收率为3%,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减按1%征收。
2.附加税费:城建税,市区的,增值税额的7%,县城(镇)的5%,不在市区、县城(镇)的1%;教育费附加,增值税额的3%;地方教育费附加:增值税额的2%。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,以上附加税费减半征收。
3.个人所得税:存在着较大的行业和地区差异。通常,对自然人从事经营所得,代开发票采取按照开票销售额的一定比率核定计算个人所得税;对自然人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、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申请代开发票的,税务机关以及接受税务机关委托代开发票的单位为其代开发票时,不再征收上述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,由扣缴义务人按照税法规定依法履行预扣预缴义务,并办理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。
需要注意的是,个人财产租赁所得,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。
四、自然人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,一般哪些情形可免税?
(1)销售额未达到每次(日)500元的,只代开不征增值税(个别地方不再代开500以下)。
(2)已办理临时税务登记,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,免征增值税。
(4)从事蔬菜批发、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,免征增值税。
(5)从事农产品批发、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部分鲜活肉蛋产品,免征增值税。
(6)2020年1月1日起提供生活服务的,免征增值税,截止日期视疫情情况另行公告。
其他免征增值税项目,详见《减免税政策代码目录》,地址:国家税务总局门户网站首项/纳税服务/减免税政策代码目录。
2.免征增值税的,附征的城建税、教育费附加、地方教育费附加也不征收。
3.对免征增值税项目,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“税率”栏自动打印“***”。
五、2020年1月1日起提供生活服务免征增值税,哪些服务属于生活服务?
答:生活服务,是指为满足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类服务活动,包括文化体育服务、教育医疗服务、旅游娱乐服务、餐饮住宿服务、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,具体范围见《销售服务、无形资产、不动产注释》(财税〔2016〕36号发布)。
六、纳税人代开发票后,发生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、开票有误、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,应如何处理?
答:代开当月,可凭已代开发票向原代开税务机关提出作废申请。
代开次月及以后,应收回原发票并注明“作废”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,再申请税务机关通过开具红字发票方式对原代开发票进行对冲处理。
作废已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或通过开具红字发票处理后,需退回已征收税款的,可向税务机关申请退税。